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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主體不存在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7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第十二條
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情形的說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紫光國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擬以支付現金方式購買 H3C Holdings Limited 和 Izar Holding Co 持有的新華三集團有限公司49%股權(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2023修訂)》的相關規定,本次交易預計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7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
管》第十二條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就本次交易相關主體是否存在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資產重組情形說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7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第六條所列的相關主體,不存在因涉嫌與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內不存在因與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7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第十二條規定的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
特此說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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