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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數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
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數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數源科技”或“公司”)非公開發行的持續督導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保薦業務》等有關規定,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2966號文核準,數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 A股)1835.25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 14.81元,共計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7180.00萬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467.84萬元,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26712.16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驗資報告》(中匯會驗[2016]4861號)。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專戶存儲。
本次募集資金前期用于實施“(汽車(含新能源汽車)智能終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臺項目”和“智慧社區建筑樓宇智能化項目”。為進一步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并結合市場需求,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二
次會議、于2021年5月18日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及實施主體的議案》,同意將2016年募集資金的剩余部分1.63億元變更用于“5G 應用技術創新研發制造項目”和“5G 產業先導園提升改造和研發制造中心建設項目”。變更后,“( 5G應用技術創新研發制造項目”項目實施主體為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易和網絡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易和網絡”);
“5G 產業先導園提升改造和研發制造中心建設項目”實施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數源科技創新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新發展公司”)。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5月22日,公司對變更后的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4544.03萬元,募集資金結余金額為12114.75萬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11755.97萬元以及銀行利息收益扣除手續費等支出的凈額358.78萬元)。
募集資金累計已投入募序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項目名稱實施主體投資金額集資金金額號金金額萬元)萬元)萬元)
2433.02
5G 應用技術 數源科技 5000.00 2662.15含利息95.17)
1創新研發制
525.13
造項目易和網絡1300.00798.77含利息23.90)
5G 產業先導
園提升改造
9156.60
2和研發制造創新發展公司10000.001083.11含利息239.71)中心建設項目
合計16300.004544.0312114.75
三、本次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降低公司運營成本,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以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決定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1000萬元,其中擬使用全資子公司創新發展公司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9000萬元(含部分利息),擬使用公司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后將按時將其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將根據募投項目的資金需求,及時將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分批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若募投項目建設加速,導致本次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后留存的募集資金無法滿足募投項目建設需求,則公司須將該部分資金提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以滿足募投項目資金使用需求。
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
產經營使用;公司不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直接或者間接進行證券投資、衍生品交易等高風險投資。
四、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審議程序及專項意見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宜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
第二十四次會議和八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就該事項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核查意見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數源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保薦業務》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保薦機構同意數源科技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以下無正文)本頁無正文,為(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數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之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簽字:
趙宏鄒文琦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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