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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capitallaw.cn Web:http://www.capitallaw.cn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關于江蘇億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之法律意見書
致:江蘇億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江蘇億通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委托,就公司召開 202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有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下簡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江蘇億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東大會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開 202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程、議案及決議等文件資料,同時聽取了公司董事會秘書
就有關事實的陳述和說明。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證和承諾,保證公司向本所提供東 方 華 銀 律 師 事 務 所
CAPITALLAW&PARTNERS
的資料和文件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無重大遺漏。
本所律師僅就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以前所發生的事實以及本所律師對有關法律法規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公司為本次股東大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見書作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公告材料,隨其他資料一起向社會公眾披露,并依法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法》和《大會規則》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的程序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將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地點及審議事項等相關的決議公告、通知刊載在中國證監會指定披露媒體上告知全體股東,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日期已達 15 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和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網絡投票系統: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
公司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召開地點:
江蘇省常熟市通林路 28 號公司二樓會議室,網絡投票起止時間:2021 年 5 月
17 日,其中:(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過深圳
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投票時間和方式與本次股東大會通知的內容一致。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二、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會議人員的資格
本次股東大會參加現場會議和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99130378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32.7513%,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99082578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32.7355%;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 2 人,代表股份 47800 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58%。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所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本所律師認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符合《公司法》、《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三、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對會議通知中列明的議案進行了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1)關于公司《續聘 2021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
同意 99130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
同意 1113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
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2)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
同意 99130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
同意 1113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
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該議案已經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關于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
同意 99130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
同意 1113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
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4)關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
同意 99130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
同意 1113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
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5)關于修訂《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
同意 99130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
同意 1113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
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6)關于修訂《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
同意 99130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持有效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
同意 1113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
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現場投票進行了計票和監票。
本所律師認為,上述議案與本次股東大會會議通知相符,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會議通過的上述決議合法有效。
四、關于股東大會提出臨時議案的情形
經本所律師見證,本次股東大會未發生股東提出臨時議案的情形。
五、結論意見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關于江蘇億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之簽字蓋章頁)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王建文 經辦律師:黃勇吳婧
2021年 5月 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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